征集对象和有关要求 (一)年龄在18至22周岁之间的普通全日制本、专科男性在校生。 (二)年满18至24周岁的本科和18至23周岁的专科应届男性毕业生。 (三)女兵由武汉市警备区统一征集。 (四)政治条件:按照公安部、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2014年修订的《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》和有关规定执行的同时,政治思想表现好,无违法违纪记录。 (五)身体条件: 身高:男性160cm以上,女性158cm以上。 体重:标准体重=(身高-110)kg。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%,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%;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%,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%。 视力:右眼祼眼视力不低于4.6,左眼祼眼视力不低于4.5。 其他条件详见《征兵体格检查标准》(全国征兵网可查询)。 应征报名时间:原则上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。 (六)优惠政策: 1、 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: 复学(入学)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学院就读的员工(含高校新生),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,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。 免修军事技能。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,免修军事技能,直接获得学分。 国家资助学费。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、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,国家实行学费减免;学费补偿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,本专科员工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。 考研加分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、在校生(含高校新生)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,分别在退役后3年内、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 免试读研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、在校生(含高校新生)士兵退役后,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(指初试)攻读硕士研究生。 设立“退役老员工士兵”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。国家每年设立5000人以内的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,在全国研究上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,专门面向退役老员工士兵招生。 免试升本科。A.高职(专科)在校生(含高校新生)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。B.具有高职(专科)学历的毕业生,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。C.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高职(专科)在校生(含高校新生),在完成高职(专科)学业后,免试入读普通本科。 专升本招生计划单列。高职(专科)员工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,在完成高职(专科)学业后参加专升本(普通本科)考试,实行招生计划单列,录取比例超过30%。 复学转专业。老员工士兵退役后复学,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,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。 重办就业报到手续。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,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,凭用人单位录(聘)用手续,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,户档随迁。 2、学院在入伍员工学籍管理、学业方面的优抚政策将制订专门的文件予以明确。 系部将会为每一名在校男生发一份征兵宣传手册,同学们可以直接找班主任咨询,也可以直接到系员工工作办公室咨询,地点:3教814办公室,联系老师:白老师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